近日,太原市规划网公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专项规划》,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其间,北起学府街东延,西至东峰路,南到龙城大街东延,东至南北向30米次干路规划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需达“绿色”标准。
规划公示将持续至11月9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公示意见”。
全部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示范区内,除建筑需要达标,还需要使用环保系统。在控制性建设指标中,示范区内新建建筑需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示范区内新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需不小于新建建筑总量的35%。新建住宅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一星级,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二星级,新建其他建筑参照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规划要求,示范区内除采用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外,太阳能光热系统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应达到100%。示范区内需重点打造两个及以上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建筑组群或标志性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