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自今年3月环保大检查工作启动以来,扬州化工园区即明确七类检查内容、三种检查方式、四个工作阶段、五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大检查工作。
在87家重点企业完成环保大检查自查表申报、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的基础上,环保部门对所有重点化工、涉重、仓储企业开展现场督查,对存在问题的15家企业现场下发了问题整改交办单,限期整改到位。
此外,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至目前,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监察通知》6份,查处违法企业11家,查封违法单位1家,移送公安机关1起。全面覆盖的执法范围,灵活多样的执法手段和有力到位的执法措施,促进了环保问题的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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