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科学技术信息网!!!  
首 页 | 关于我们 | 行业新闻 | 政策法规 | 有机原料 | 行业论文 | 技术交流 | 推荐企业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更多>>
2023中国(厦门)木质素资源
高盛:全球石油库存下跌降低布油价
"智能导钻"实钻应用取得重要进展
齐鲁石化获评工信部首批石化化工产
烟台:化工、医药和危化品企业特殊
中国石化深入实施“深地工程”保障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坚持“项目
中汽协常务副会长付炳锋:碳酸锂等
                                 更多>>
   节能减排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浏览
辽宁:重污染企业今年起退出城市建成区
时间:2016-02-23  点击:743

 

   记者2月22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起,辽宁省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造纸、皮革、印染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辽宁省政府近日下发的《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辽宁省将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实施产业升级搬迁,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能耗高、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按照要求,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将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各类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排查。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8年起,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目录,严格限制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并逐步淘汰替代;辽宁省将选取重点用水大户,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将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

  《方案》明确,辽宁省将实现饮用水源全过程监管,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市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各县(市、区)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据了解,辽宁省还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纳入国控、省控重点监管的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开展废水远程自动留样系统和动态管控系统试点建设,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石油信息网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pHqghUme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科学技术信息网   技术支持 :乐缘文化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111号

京ICP备20210172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