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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进口税收政策,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和天然气进口迎来利好
时间:2021-05-08  点击:434

 

    5月6日,财政部关税司发布消息称,日前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将有利于增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促进天然气资源引进利用,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4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上述《通知》,明确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能源资源的进口税收政策。

《通知》称,对在国内陆上特定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在中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和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的项目、在中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有关进口税收。

《通知》称,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比如,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

对其他天然气,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的情况下,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价格和参考基准值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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