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能源法草案草案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就曾建议,加快制定完善并颁布实施能源法,将能源法列入2021年的立法计划。他表示: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是能源法却长期缺位,使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协调,也无法处理能源四个革命、能源结构优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正在起草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07年开始酝酿制定,历经十几年,期间几度征求意见,2015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出台。2020年4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布,引起能源界的强烈反响和热切期待。
尽管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但作为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上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长期缺位,使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协调,也无法处理能源四个革命、能源结构优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以后,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宗旨的能源战略,必须要有更高层面的能源法来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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